2008年修订的毕业教学环节相关规定,经过四年的实践有效的推进了我院的毕业教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原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毕业教学环节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学、研、产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院总结四年的工 作经验,深入调查,充分借鉴,多次征求分院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相关管理规定,并于2011年11月2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具体制度见附件。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开题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答辩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4: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修订)